一、本校112學年度各學系學生申請修讀輔系、雙主修,訂於4月10日至4月21日辦理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擬加修不同學系為輔系、雙主修之學生,務請詳細閱讀本校學生修讀輔系、雙主修辦法及各學系申請條件。
三、修讀輔系、雙主修課程,於規定修業年限內如需學校另行開班時,應繳交學分費。
四、核准修讀輔系、雙主修學生名單於4月28日公佈,申請同學請自行至教務系統(SB0104)查詢。
五、申請流程:查詢擬修讀學系、組申請條件→確認符合申請資格→進教務系統登錄志願序選填,至多可選填二個志願(請至「學生選查課入口」選擇「學籍‧註冊」,進入「SB0104-輔系雙主修學程申請作業」)→於規定時間內持輔系、雙主修應繳資料,逕自繳至加修學系辦公室。

※整個流程完成,始為完成申請手續,逾期未繳資料,視同放棄申請。
※限制條件:符合112年3月23日公告之轉系生,111(本)學年度不得申請原系組為輔系、雙主修,下學年度始可申請。
※填志願時同一學系(組),僅能擇一填選(如:A系輔系或A系雙主修),無法同一學系(組)輔系及雙主修並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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