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廣播電臺114年度招收暑期實習生說明
一、課程開設宗旨
本臺自民國97年起,除112年因臺內進行廣播世代更新案而停辦,其餘每年度均於暑假期間開設實習課程,以提供國內各大學院校傳播相關系所學生修
習廣播實務等操作技能,使能融合運用課堂理論與實務,並協助畢業前先行掌握媒體文化及工作概況。
二、申請資格
本臺招收暑期實習生,以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公、私立大學校院日間學制應屆三年級、四年級學生為招收對象,以新聞、廣播電視及其他大眾傳播相關
科系為限。
三、申請辦法
(一)即日起於本臺官網(http://www.radio.gov.taipei)公布開放暑期實習申請訊息,請有意報名之學生下載並確實填寫「臺北廣播電臺114年度暑期實習生資料表」,交由學校系辦,以公文來函方式向本臺提出申請。(非學校發文之申請者,或不符上開申請資格者,本臺將視為不合格件,不予納入甄審)
(二)各學校系辦推薦學生,以每期一名為限,本臺將依學生個人表現及經驗等各方面進行綜合評估遴選。
(三)本臺本年度實習申請收件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16日(五)止,本臺彙整評估後預計5月30日(五)公布實習名單並發函通知各校;名單公布後請各實習
生密切注意本臺後續相關聯繫事宜。
(四)倘本年度暑期實習名單公布後有學生因故不來產生空缺名額,本臺將視情況於本臺官網公布名額訊息,進行遞補作業,詳細辦法及時間請密切注意
本臺官網最新消息。
四、實習規定
(一)本臺本年度實習期間為114年7月1日(二)至7月28日(一)止。實習天數為20天,每天8小時,每週實習以平日為限。
(二)請各實習生確實配合上課時間(早上9點至下午5點),並於結業時繳交規定作業。本臺擬定於9月30日以統一格式回復各校實習生之作業評量成績。
(三)實習期間經本臺評定表現優秀(含學習態度及作業評量)之學生,未來本臺得視情況與其合作委外節目製播事宜。
(四)有關實習期間住宿膳食等個人生活相關問題,請各實習生自理,本臺僅就實習課程與實務操作面提供輔導與協助。
(五)為保障學生實習期間安全,學生保險請各校自行投保,未投保學生可自行加保意外險之個人旅行平安險。投保時間為114年7月1日至114年7月28
日,保額自訂。並於報名表後檢附學校提供保單或個人要保書等以茲證明。
(六)本臺之「《聽臺北》網路電台」網站附「線上收聽」及「原音重現」功能,另也可以於手機下載「臺北通APP」進入服務區,點選「臺北廣播電
臺」,亦可收聽本臺節目,各實習生應於報到前先行收聽並且訂閱FB「臺北廣播電臺」粉絲頁及YouTube頻道「臺北電臺931」,預先了解本臺各節
目屬性。
五、 其他實習須知
(一)本臺為隸屬於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直屬之公營電臺,實習課程開設及教授內容皆屬公益資源,請大家珍惜利用;本臺不另與各校簽訂實習合約,
若發生實習生聯繫不到或無故不來情事,本臺有權納入未來各校申請至本臺實習之評選依據。
(二)依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北市勞動字第10637271301號函以:本府各機關招收學分制實習學生,其見習之重點在於體驗職場,並非學習技能,故非屬勞
動基準法之勞工或技術生之身份。本臺隸屬於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,係屬招收學分制實習學生之性質,故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65條規定,不具投
保勞工保險之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