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徵才機關: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
> 人員區分:約僱人員
> 職務列等:約僱280薪點(薪資新臺幣36,316元)
> 職系:無
> 正取:1
> 備取:2
> 工作地點:10-臺北市
> 有效期間:113/05/30~113/06/12
> 資格條件:
一、大學以上畢業(新聞、大眾傳播或廣電等相關領域畢業優先考量;男須役畢)。
二、口齒清晰,通閩南語,需具節目主持、新聞播報相關經驗能力。
三、具公文書製作能力,並熟諳電腦視窗軟體(Word、Excel)操作。
四、本職缺需輪值。
> 工作項目:
一、節目主持及新聞播報。
二、音樂著作權使用管理。
三、成音及轉播工作。
四、影片剪輯及臉書經營。
五、一般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> 工作地址:
本臺節目科(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 17 號)
電子地圖
> 聯絡E-Mail:hch57315@pbs.npa.gov.tw
> 聯絡方式:
一、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應徵:請於公告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
「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」,點選「我要應徵」,連結至「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
應徵平臺」,填寫完整履歷資料,並上傳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【請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
書、國民身分證正反面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、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(無則免附)、
役畢或免役證明(男性)等文件,合併掃描為單一 PDF 檔案後上傳為附件】,並於 113
年6月12日前上傳完畢。
二、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,未合格(錄取)者不另行通知。
三、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一經查明,已
錄取者,撤銷錄取資格;已簽訂契約者,撤銷契約。其涉及刑事責任者,移送檢察機關
辦理。
四、本職缺正取 1 名,候補 2 名,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、
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個月。本職缺為預估缺,
報到日期為7月1日以後,確切報到時間俟本臺作業情形另行通知。
五、聯絡電話:02-23888099 轉 5022 邱科員;工作單位 5109 陳節目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