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獎勵項目、名額及方式

(一)入圍名額及鼓勵金:入圍名額由評選小組決定之,為鼓勵及支持入圍者 完成完整劇本,將提供鼓勵金新臺幣十萬元,並於入圍者依本局指定期 間內完成分集大綱及完整劇本後撥付;未於本局指定期間內完成者,視 同放棄鼓勵金。

(二)得獎獎項、名額及獎金:
1、短集數(總長度未達四百八十分鐘)者:
(1)首獎:一名,頒發獎金新臺幣六十萬元。
(2)優等:一至三名,頒發獎金新臺幣三十萬元。

2、長集數(總長度達四百八十分鐘以上)者:
(1)首獎:一名,頒發獎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。
(2)優等:一至三名,頒發獎金新臺幣六十萬元。

(三)得獎獎項名額得部分或全部從缺。
(四)入圍作品各頒給獎狀一面並提供鼓勵金;得獎作品各頒給獎座一座及獎金。二人以上共同入圍時,獎狀各一,鼓勵金均分;二人以上共同得獎 時,獎座各一,獎金均分。

-報名應備文件如下:
(一)報名表。
(二)報名作品應含:
1、作品集數及總分鐘數。
2、故事短綱(字數含標點符號以介於五百字至一千字間為限)。
3、完整故事大綱(應敘明故事情節及結局,字數含標點符號以介於五 千字至一萬字為限)。
4、第一集完整劇本(應含場次、場景、人物、動作、對白等內容)。
5、主要人物介紹(包含主角、配角,可附人物關係圖)。

(三)報名者參賽一百十二年度電視節目劇本創作獎切結書。
(四)依第十五點規定簽署之同意書:
1、個人資料使用及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。
2、一百十二年度電視劇本創作獎獲獎作品典藏同意書。
(五)報名作品如係改作他人或本人著作,應附原著作、衍生著作及各該著作 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報名者改作之授權書,前開授權書並應載明授權
地域及期間。

-報名期間及方式
(一)報名期間及本要點相關書表格式由本局另行公告。
(二)報 名 方 式 : 應 於 報 名 期 間 內 , 至 文 化 部 獎 補 助 資 訊 網
(http://grants.moc.gov.tw/Web/)進行線上申請及上傳電子檔。違反者,不予受理。

更多詳細資訊請查詢文 化 部 獎 補 助 資 訊 網

112年度電視劇本創作獎要點